約翰福音12章1-8節:“逾越節前六日,耶穌來到伯大尼,就是他叫拉撒路從死里復活之處。有人在那裡給耶穌預備筵席。馬大伺候,拉撒路也在那同耶穌坐席的人中。馬利亞就拿着一斤極貴的真哪噠香膏,抹耶穌的腳,又用自己頭髮去擦。屋裡就滿了膏的香氣。有一個門徒,就是那將要賣耶穌的加略人猶大,說,這香膏為什麼不賣三十兩銀子周濟窮人呢?他說這話,並不是挂念窮人,乃因他是個賊,又帶着錢囊,常取其中所存的。耶穌說,由她吧,她是為我安葬之日存留的。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只是你們不常有我。” 西門家宴會,提香(Titian),油彩‧畫布, 117*178cm,愛丁堡‧蘇格蘭國家畫廊 (路加福音11:38-42。天主教會認為伯大尼的馬利亞(Mary of Bethany)、抹大拉的馬利亞(Mary Magdalene)和路加福音11章所提及的無名婦人是同一個人。此說法源於教宗格利高里一世(Pope Gregory I)591年的一篇證道,但是並沒有聖經根據。更正教普遍認為這是三個不同的人。 ) 伯大尼的馬利亞用真哪噠香膏膏主耶穌,是聖經中的一件美事。儘管有猶大和其他門徒的不解和反對,耶穌卻充分肯定了這一件事情,祂說,“她在我身上作的,是一件美事。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無論在什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行的,作個紀念。(太26:11-12)”。 如今,當我們紀念這一件事情的時候,我們要思想和效法到馬利亞對主全然的愛,將最貴重的拜上獻給主。同樣,我們思想這一事情的時候,我們也要問這樣一個問題,馬利亞這麼大的愛是從哪裡來的? 愛是不是有原因的,作為一個世俗的話題難有定論。網絡上有人認為人生來應該愛國,又有人認為愛國是以國家愛人為前提的。這個政治問題超乎本文的內容,但是相信同樣有人會對人為何愛神要提出這樣的疑問,是我們有義務愛神呢,還是因為神先愛我們? 這個問題在聖經裡面是有明確答案的。伯大尼的馬利亞一家,在約翰福音裡面出現是在11章,當拉撒路要死了的時候。約翰介紹馬利亞時說,“這馬利亞就是那用香膏抹主,又用頭髮擦他腳的(約11:2)”。可見香膏膏主是一件極大的事情,稱為區分這個馬利亞和其他同名人物的重要標籤。有的福音書是按照主題歸納的,但是約翰福音是按照時間順序寫的(時間在約翰福音中是一個非常重要的連線),拉撒路死而復活發生在馬利亞香膏抹主之前。而第5節說,“耶穌素來愛馬大,和她妹子,並拉撒路”。可見這些事情的順序是這樣子的,首先,耶穌素來就愛這一家的人;之後,拉撒路死了,耶穌讓拉撒路死里復活;最後,才是馬利亞香膏抹主。也就是說,耶穌在亘古已先(“素來”)就已經愛我們了,在之後的一個時刻救恩臨到我們,讓我們脫離取死的罪,重生得救與神和好。 這個順序說明了一個問題,我們之所以愛神,並不是我們要愛神,也不是我們因為義務而必須愛神,乃是我們對神極大無比的愛的回應。羅馬書3:10-11說,“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這是聖經中以及其絕對的口氣講明一個絕對的真理,就是人不可能靠着自己尋求神。在蒙恩之前,世人都在罪的轄制之下,無法脫離,也不可能真正的愛神。人的得救是“唯獨恩典(Sola Gratia)”,只有神因祂的慈愛賜給我們救贖恩典(saving grace)就我們脫離罪的轄制,我們才能夠愛神。 使徒約翰在約翰一書中清楚的說明了這個道理,和約翰福音中講述的故事相互印證。“神差他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藉著他得生,神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了。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約一4:9-10)”4章19節總結說,“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