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卉姊妹的見證,之前在兩篇文章(天賜恩惠、師姐離別聚會)裡面有提到過。我們真是常常為她感謝父神,因為神在她身上施行的大恩典,不僅她自己得到了醫治,生命有了更新,也感動、堅固了許多弟兄姊妹和福音的朋友們,讓我們看到神是真實與我們同在的。有許多時候信徒用道理來論證神的永活和神性,這固然是護教的方法,但是同樣不可或缺的是親身經歷或是在弟兄姊妹的見證中看到神的存在。“若不是被聖靈感動的,也沒有能說耶穌是主的(林前12:3)”。也許神跡奇事並不是每個基督徒都經歷,但是當我們能夠開口承認耶穌是主之時,聖靈的感動就已經臨到每一個人,因此我們每個人都能夠在生命中經歷神的作為。 “天賜恩惠”一文中提及潘卉久病難治,醫生無能為力,但在悔改信主之後得到神奇妙的醫治,不僅如此,她在神的愛中也脫去舊人,穿上新人,心志改換一心,生命中滿有見證。去年3月,神更賜給她最美好的產業,就是她懷上了親愛的寶寶:天恩。整個教會都為此歸榮耀與神,因為按照之前的病情,懷孕是很不容易的。弟兄姊妹們都非常關心這個孩子,乾爹乾媽認了一串。我也有幸分到了個乾爹,陡然間也有點作長輩的樣子了。上文停止與此,常常想寫後面我所知道的幾個見證,卻總是沒有動手。 神給我們最美好的祝福和應許,但我們要憑着信心堅定的跟隨祂走天路,才能支取祂所預備的豐富。亞伯拉罕“他父親死了以後,神使他從那裡搬到你們現在所住之地(註:指迦南地)。在這地方神並沒有給他產業,連立足之地也沒有給他。但應許要將這地賜給他和他的後裔為業。那時他還沒有兒子。(徒7:4-5)”,因此在人看來,神的話不過是虛空,他是“無可指望的”,可是他“因信仍有指望”,“仰望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將榮耀歸給神。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作成(羅4:20-21)”。因此他“從一個彷彿已死的人就生齣子孫,如同天上的星那樣眾多,海邊的沙那樣無數(希11:12)”,並“得以作多國的父(羅4:18)”。 潘卉姊妹懷孕之後,我們當然仰望神會保守她安然生下這個神所賜予的孩子,如今我們也看到這個孩子平安的出生,成為全家人的祝福。但是這其中的歷程並不是全然平靜的,經過一些風浪,會使我們的信心更家堅固。我印象中大約有這麼幾次,一是在去年五月份教會在Memorial Day有一個燒烤,大家玩了一天,潘卉回去身體就有不適,後來為此卧床保胎了兩周。她給我印象很深刻的一句話就是她深信這個孩子是神所賜的,神一定會保守到底。當我們抓住神的應許的時候,事情一定不會落空。 後來6月份她去了加州她先生那裡。其間她經歷了一次糖尿病,因為距離遠了細節就不是都很清楚,但是和她通話之時她總是很喜樂很感恩的,並沒有絲毫的怨言,而是在其中看到神的恩典:因為這個病的緣故,她有了更加規律的作息和更仔細的飲食習慣,反而使得寶寶得益處。這真讓我們體會到聖經的話,“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羅8:28)” 隨着天恩出生的日子臨近,我們越來越難找到她了。在天恩出生的前一天我接到她的電話,說第二天剖腹產,因為已經過了預產期一周。那天上午去檢查的時候,她切切地禱告神,希望神藉着醫生的口說出祂的心意。所以醫生提出剖腹產的時候,她十分平靜的接受了,倒是她家人有些緊張。那天晚上教會都為此事禱告神,相信在加州的弟兄姊妹也一樣為她禱告。第二天(2008年12月23日)下午當我們再次接通她的電話時是她父親回答的,天恩剛剛出生!她父親都有點激動得不知怎麼說,讓我們自己向護士問孩子的情況。那日我們這些年輕的乾爹乾媽小姨小舅也同享了一個孩子誕生的喜悅。 見證就寫到這裡。天恩出生的時候我們就琢磨該給乾女兒準備個什麼禮物呢。12月29日第一次看到天恩可愛的照片,心裡就有了想法,我們寫一首歌,印在馬克杯上(后因為技術原因改作拼圖,相關情況見此),次日就和思涵姊妹完成了這首歌《滿滿的天恩》。她寫曲子特別喜樂,很好的兒歌。歌詞當然還是從“天恩”這個名字出發,強調神的恩典,當然也特別提及天恩有一位敬虔的媽媽。聖經中有不少為神所愛的人都是因為其母親的敬虔得福的。比如舊約中有撒母耳,他的母親哈拿原不生育,在神面前切切的禱告,神就賜給她一個孩子,並且要將這個孩子獻給神。於是神就賜給她一個兒子:撒母耳(參見撒母耳記上第一章)。這孩子一生為神所用,是舊約中最重要的先知之一,並為神膏立了掃羅和大衛兩位以色列王。新約中保羅的重要同工提摩太,保羅稱讚他有“無偽之信”,並且“這信是先在他外祖母羅以,和你母親友尼基心裡的(提后1:5)”。天恩未出生以先已經蒙了神的大恩典,她的母親也有一顆敬畏的心。願神保守他們的一生都蒙福! 附: 1、潘卉的MSN Space,很詳細的記錄,還有天恩很可愛的照片: http://vivianhuipan.spaces.live.com/ 2、《滿滿的天恩》歌詞 當我睜開第一眼/美麗的媽媽在身邊 看我笑,親我臉/抱我愛我直到寶寶睡安眠 當我看見第一眼/處處都滿了神恩典 鳥兒叫,藍藍天/盡情歡樂在天父的大樂園 每當想起那一天/全新的世界在眼前 […]

今天看了一些反對基督信仰或者基督徒的文章。當然反教的事情從教會創立以來就有,在聖經中也已經預言了。但面對非基督徒的批評,我想有許多是基督徒需要反思的。 反對基督信仰的人大約有兩類,一類是心裡定意不喜悅基督信仰,另一類是因為見到基督徒缺乏見證或是曲解聖經的道理使之反感。我想,也許第一類的人還是少數,因為基督徒自己的原因導致非基督徒反感的例子反而可能更多,正如聖經上所記,“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們受了褻瀆(羅2:24)”。 第一個為多人所詬病的觀點是“信則上天堂,不信下地獄”。這句話單純從神學來看是沒有大錯的,但是這個動詞的使用在許多語境中會使人產生對神的誤解,彷彿神是一位順之者昌逆之者亡的霸道統治者,“信”的人,不管好壞“拉”入天堂;不信的人,不管好壞“推”入地獄。 傳福音的時候常常會用一句聖經,“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當我們引用這一句話的時候,最好不要漏掉下一句,“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約3:17)”這兩句話看起來很簡單,但是需要細細體會的。3:16說,“不至滅亡,反得永生”,這裡和合本翻譯用的兩個動詞是非常精妙的描述出其中的意思的。人的滅亡,不是神推了人一把,把人推向滅亡,乃是人自己“走向”滅亡的,也就所謂“至”。在這個過程中,神完全是消極的,祂並沒有咒詛,也沒有做任何事情,只是任憑人按照自己的路走下去,就走向了滅亡。但是對於真正相信神的人,神是積極的主動的,祂主動拉了人一把,把人從走向滅亡的道路中拉出來,於是人“得”了永生。所以神並不是要加災禍或者故意苦待不相信祂的人,乃是祂對這些人什麼都沒有做,他們就自己走向了滅亡。 要理解這一點,就要講一下“罪”的概念。聖經中說,人犯罪於是要承受死,包括第一次的死就是肉身的死,以及第二次的死,就是靈魂下到地獄。從形態上描述,天堂是碧玉城黃金街是至善至美之地,地獄是硫磺火湖永遠受苦之地,而從靈意上說,天堂就是與神永遠同在,地獄就是與神永遠的隔絕。聖經中說的“罪”,意思是“矢不中的”,就是人沒有達到神的標準。什麼是最大的罪?就是不認識不相信神。就如同一位父親對待兒女,不論他們犯什麼過錯,也許父親都能夠容忍,就如我們看到世界上一些在人看來十惡不赦的罪人,他們的父母仍然不變的愛他們;但是最難容忍的意見事情,就是子女不認父親了,作父親的失望和憤怒是可以想象的。對於人和神的關係也是一樣,神把人看作祂的兒女,人犯罪墮落偏離祂的目標,祂是何等的痛心。於是祂就親自來到世界上,通過十字架開通了一條得救的道路,就是人只要相信祂承認祂,那麼其他的過犯祂都願意赦免,並且在將來祂願意這些承認祂的兒子和祂永遠同在。而對於不相信神的人,神仍然等待他們迴轉過來。但若是他們終不相信不認識神,無論他們做多少善事多麼努力追求美好生活,他們不能改變一個狀態,就是他們還是不認識神,是與神隔絕的,現在是隔絕的,將來也仍然是隔絕的,於是自然進入與神永遠隔絕的地方,那就是地獄。在這個過程中神一直帶默默等待他們迴轉,而並沒有主動做任何事情把他們推入懲罰。 第二點要理解的就是“信”,什麼叫“信”。“因信稱義”是聖經中最重要的教導,就是“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羅3:23-24)”這大約是除了上面所引用的約翰福音3:16,基督徒最會背誦的聖經節。傳福音說“信耶穌得永生”,這句話說起來很容易,做起來好像也很容易,“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里復活,就必得救(羅10:9)”,於是人彷彿可以一邊宣稱自己已經信耶穌,一邊照樣過酒醉金迷醉生夢死的生活,生命完全沒有改變,除了貼上一個基督徒的標籤。我也經歷過這個階段,號稱是基督徒卻沒有好的見證,既不榮神也不益人,倒是成為別人的絆腳石。感謝神,祂憐憫我沒有讓我長久在這樣的“迷信”中,而讓我漸漸認識到了什麼是真正的信。 對於信心可以有一個簡單的檢驗,就是“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雅2:17)”。不信耶穌的朋友,見到自稱是“基督徒”的,不要隨便相信他;主內的弟兄姊妹,也不要隨便稱不在靈里認識的為“弟兄姊妹”。真正的基督徒也可能跌倒犯罪,做神所不喜悅的事情,但是他一定會有以下的表現,一是對罪深深的恨惡和痛悔;二是願意儘力遵行聖經的教導,求神的帶領在以後不再同樣跌倒。我也聽見有“基督徒”說,作基督徒真好,可以隨便犯罪,之後求神赦免就可以了。這樣的“信心”,能說是真正的信心嗎?求神憐憫!所有基督徒都應當記住聖經的話,“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嗎?斷乎不可!(羅6:15)” 進一步講,“因信稱義”,這裡的“信”不止是人對人的信任(trust),乃是一個名詞“信心”(faith)。人若認識到神的存在,認識到聖經的真理性,於是認為神是可信的(trustable),這只是“信”的開始,但不是“因信稱義”中所說的“信心”的全部。“因信稱義”,justification by Faith,並不是to justify because you trust God or you believe […]

在馬太福音第六章,主耶穌談到禱告的事情,祂說,“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太7:33)”上下文中,這些東西指的是“吃什麼、喝什麼、穿什麼(太6:31)”,也就是我們在世界上的需要。羅馬書8:32說,“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舍了,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賜給我們嗎?”神知道我們的需要,在我們禱告以先,祂就已經知道了。我們所需用的,神會賜給我們,因此神喜悅我們不要專註於求世界的需要,乃是要先求“神的國”和“神的義”。 “神的國”是新約中反覆提到的一個詞,耶穌在講道中多次提到要進入神的國,而且神的國是不容易進入的。那麼什麼是神的國呢?顧名思義,神的國就是神所掌權的國度。我們現在所處的這個世界是神所創造所掌控的,但是神也在這個時期允許魔鬼做敗壞的事情,允許罪的暫時存在,因此現在這個世界還不是神的國。 主耶穌多次提到過,祂的國不屬於這個世界。猶太人對彌賽亞有着長遠的盼望,因為摩西曾經預言以色列王國、民被遣散的命運,並且宣告“耶和華你的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興起一位先知,像我,你們要聽從他(申18:15)”。眾先知也預言神會興起一位受膏者(希伯來話叫“彌賽亞”,希臘語叫“基督”),祂是神所膏立的,要拯救祂的百姓。因此這位受膏者也就是人們所說的救世主。猶太人對彌賽亞的盼望,是一位摩西式的英雄人物,他們希望這位彌賽亞能夠帶領他們擺脫外邦的奴役,重建以色列國。 主耶穌來到這個世界,祂就是聖經所預言的彌賽亞。但是神的旨意遠超過人的思想。以色列人希望彌賽亞能夠帶領他們重新建立以色列國,但是神所差來的耶穌,祂是要建立一個國度,但是這個國度卻不是在世界上。世界上的國度都是暫時的,幾百年甚至幾十年就消亡了,而主耶穌要建立的這個國度是永遠的,是恆久不變的,這就是神的國度。 主耶穌第一次來,是降卑的彌賽亞,是受苦的彌賽亞。神要得回這個世界,要把世人從罪惡中帶出來,祂倚靠的不是武力,而是愛。主耶穌“他被藐視,被人厭棄,多受痛苦,常經憂患。他被藐視,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樣。我們也不尊重他。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他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了。哪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賽53:3-6)”。主耶穌來是要擔當我們的罪,祂為我們釘死在十字架上,讓一切信靠祂的,把罪歸於祂的死,從而在復活的形狀上也與祂聯合,將來得以進入神的國。 主耶穌第二次來,是榮耀的彌賽亞。祂釘死、復活,已經得到世界一切的權柄,敗壞魔鬼的作為,將祂的子民從世界上拯救出來。主再來的時候,祂要審判活人死人,“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啟20:15)”,之後將有“新天新地”,“聖城新耶路撒冷從天而降(啟21:2)”,那是一個永遠的國度,是神為祂的子民建造的永恆之城,“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啟21:4)”。所有聖徒都要復活,在新耶路撒冷中居住,和神同在直到永永遠遠。這是神的國真正來臨,是信徒最大最美的盼望和永遠不可奪去的榮耀和福分。 主耶穌要我們求神的國和神的義,是希望我們都能夠持守所信的道,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將來“在基督里有份”(希3:14)。這就如聖經的末尾,使徒約翰的禱告“主耶穌啊!我願你來(啟22:20)”。信徒若是求世界上的東西,都是短暫的不完美的會朽壞的,唯有神的國是永恆完美永不敗壞的。 另一方面,主耶穌再來的日子我們並不知道,若是能夠不嘗死味就見到主的面,自然是好得無比,但也有可能我們需要在復活之後才能見到這個真正的神的國。聖經告訴我們,在這個世界上的一些敬拜乃是將來在天上的事情的一個影像(參希9:24),因此我們雖然暫時還不能見到神永遠的國,卻能看見神的國的一個“影像”。在路加福音第17章,“法利賽人問神的國幾時來到。耶穌回答說,神的國來到,不是眼所能見的。人也不得說,看哪,在這裡。看哪,在那裡。因為神的國就在你們心裡。(路17:20)”。這個世界雖然暫時不能夠成為神的國,但是若是有一小塊地方由神作王掌權,這就是神的國的“影像”,就是神的帳幕在人間。所以我們的心若是被主得着,神的國就在我們的心裡。教會若完全以耶穌為元首,教會就成為神的國度。 因此我們求神的國,一方面是求自己被神所得着,讓我們的心我們的家我們的教會分別為聖歸向神,讓神坐忘掌權,成為神的國度;另一方面是仰望將來永遠的事情,等候主耶穌的再來,盼望神真正永遠的國度降臨。 第二個要求的是“神的義”。我們講到神的屬性,常常提及兩點,一是神的慈愛,二是神的公義。講“神愛世人”是沒有錯的,但是如果只將神的愛不講神的公義,這樣的教導就有問題了。主耶穌沒有讓我們求神的慈愛,因為神的慈愛是常常隨着我們的,在每時每刻神都看顧這我們。而我們所需要注意的是神的義,這是信徒所不能夠忽略的。 神是公義的神,祂是聖潔的是完全的。始祖墮落之後,人類背棄了神,生活在罪中,行事為人都和神的要求相去甚遠。“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雅 1:15)”。人犯了罪,要為罪付上代價,“罪的工價乃是死”(羅6:23),因此按照神的公義,“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9:27)”。因此“在亞當里眾人都死了(林前15:22)”。 但是神是有公義又有慈愛的,在人類全然陷在罪中的時候,祂卻將我們拯救過來,這個拯救對於世人而言,是白白得到的,但是對於神,是付出極大代價的。按照神的公義,犯罪就得付罪的工價,就得“死”,要讓罪人得贖,就得有人替死。於是“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約3:16)”,“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羅8:3)” ,“叫一切信祂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3:16)” 所以主耶穌所叫我們求神的義,就是因信靠祂而得的稱義。“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羅1:17)”世人本沒有義,唯有通過信靠神為我們舍了的獨生愛子,我們因着信被算為義,從此“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羅8:2)”。信徒因着信“在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也要在祂復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羅6:5)”。因着神的義,將來“號角末次吹響的時候”,“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林前15:52)”,眾聖徒都要在神的國里相聚,與神永遠的同在,真是何等的善何等的美! 又及:昨日是受洗的紀念日,正好有姊妹問及“什麼是神的國和神的義”,於是作此小文,略述一些想法。這個題目甚大,絕非這裡所能述盡。信主七年來,所求的常常仍是世界的好處;而思想主救恩的浩大,以及神國度的榮耀,真是感到自己的不配。七是一個完全的數字,第七日是安息日,在律法中,第七年是安息年,“地要守聖安息,就是向耶和華守的安息(利 25:4)”。我在主里所過的幾年,開始真是在做“硬着頸項的百姓”,存着不信的噁心,在“曠野”中惹神的怒氣(參詩篇95篇,希伯來書第三章),而這第七年,聖靈的感動大大臨到了我,讓在靈里真是得享安息,也得着主所賜的豐盛。如今,更當持守信心,“放下各樣的重擔,脫去容易纏累我們的罪,存心忍耐,奔那擺在我們前頭的路程(來 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