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文的語境裡面,“紀實攝影”是一個有些模糊的概念。就我看來,所有以社會現實為題材,突出攝影的記錄性和社會性功用的攝影作品,包括西方的社會紀實攝影(Social Documentary)、報道攝影(Photoreportage)、新聞攝影(Photojournalism)等,都被納入中文“紀實攝影”的范疇。 (類似的獨創詞匯還有一些,比如“人文攝影”,也不是對應於西方分類的任何一個詞,字面上和西方的人文主義(Humanism)攝影相似,不過從廣泛使用的語境上看,大致和上述廣義的“紀實攝影”的含義相近。另外還有“小品攝影”,我一直沒有發現對應的英文表述,有一些和靜物攝影(Still Life)所類似,另外和沙龍攝影(Salon Photography)也有聯系。當然中文有獨特的攝影術語並不是什麼壞事。) 這篇文章主要談一談按照西方攝影界定義的“紀實攝影”,即社會紀實(Social Documentary)。 之前有兩篇文章談到畫意攝影和直接攝影:二十世紀末的時候,畫意攝影運動為攝影爭取作為一種藝術的地位,而在畫意攝影達到鼎盛之時,有一批攝影家覺悟到攝影媒介本身的魅力作為藝術的可能,為直接攝影振臂一呼,力圖讓攝影擺脫對繪畫的模仿,稱為獨立的藝術媒體。 與此同時,另外有一些攝影家,他們所關心的並不是攝影的藝術功用,而是社會功用。在他們看來,紀實攝影,最主要的不是在於美與不美,藝術與不藝術,乃是在於這樣的一個理念,即在民主社會,通過攝影作品反應社會現實,可以改變社會中的不合理現象。因此,社會紀實攝影的要點,在於藉助攝影的手段來實現社會的變革。 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說,在中文中所稱的“紀實攝影大師”Henri Cartier-Bresson(亨利·卡迪埃-布勒松),Robert Frank(羅伯特·弗蘭克)等都不算為這裡所講的社會紀實攝影家,因為他們所關心的並不是用攝影去改造這個社會。(Cartier-Bresson的攝影,追求的是完美的畫面捕捉和幾何排布(這兩者構成其所謂“決定性的瞬間”),Frank在於記錄戰後五十年代的美國社會,他們的作品可以更多地歸入報道攝影,而非社會紀實攝影。) Sabbath Eve in a Coal Cellar, […]

林昭是一位基督徒。她曾經是左派青年,對中共的革命抱有很大的熱情。1957年大鳴大放的時候,她開始覺醒,後被劃為右派。在五六十年代勇敢地與極左思想、極權統治抗爭,1960年被捕,1968年4月29日被當局秘密殺害。林昭曾經上過教會學校,1961、1962年左右,她在監獄中與一位因為信仰坐牢的基督徒俞以勒同在一個囚室,後信主成為基督徒。如今,研究文化大革命的時候,在張志新、遇羅克等鬥士之外,林昭這個名字越來越收到人們的重視。林昭在1957年後寫下了大量文字,記載了她的思想抗爭,此外她信主以後,在基督信仰的基礎上來審視這個國家和民族的歷史與現狀,不僅在現實中反抗極權,也在理論上揭露了當時統治思想的荒謬。 帶領林昭信主的俞以勒姊妹,是一位牧師的女兒,曾在賈玉銘牧師主持的中國基督教靈修神學院就讀,1954年畢業。曾經因為信仰坐牢,後獲釋,晚年來美國。據筆者2009年夏天了解的情況,俞以勒曾在加州一家教會服事,並用所繼續的錢資助國內的弟兄姊妹,顯居加州她妹妹家中,身體狀況不佳,外界也難以接觸。 中國基督教靈修神學院1954年畢業生合影 前排右三為俞以勒 (前排左二為宋天嬰,宋尚節博士的大女兒,後為主殉道) (照片來源於中國教會一位長輩,非經作者同意,謝絕轉載 ) 另外一份關於林昭的材料來自於《驛車到站》一書。該書是教會人士幾年汪純懿姊妹,於2006年編寫的。 汪純懿姊妹,教會中人常稱她為汪姑姑,1913年生於江蘇,1925年信主,1926年受浸,1932年高中畢業後在教會服事,1942年與趙世光牧師等六人共同創建靈糧堂世界佈道會,1947-1948年在加拿大聖經學院讀數,研究聖經與鋼琴演奏,1948年回國後在教會孤兒院服事。1951年著《活的見證》一書,講述其1914-1951年間的見證。五十年代至1962年,教授鋼琴並做佈道工作,翻譯慕安德烈《禱告的生命》一書。1962年因此被捕,後在安徽白茅嶺農場勞動改造,1979年回到上海家中,後獲得平反。八十年代著《何等奇妙》一書,講述1951-1986年的見證。1986年赴美,在南加州幾家靈糧堂事奉。2006年九十三歲安息主懷歸回天家。 在這本書中,有一篇重頭的文章,是程天午姊妹所寫的《在獄中的恩典生活–紀念汪純懿姐妹》。程天午姊妹曾經接觸過基督信仰,後來因為仗義執言被捕入獄,在獄中裝瘋賣傻。但是她正巧和汪姑姑關在一起,汪姑姑對她信仰上有幫助,後來她完全接受耶穌為個人的救主。這一篇文章主要記述了汪姑姑在獄中的生活,同時也在幾處提到了當時同在提籃橋監獄的林昭。 該文章主要的問題在於對於年代記錄的錯誤,比如文化大革命被記敘為1968年開始,而林昭被處決的年代被記錄為1975年,但是外界普遍認為是1968年。文章中提到當時獄方找到三個典型要予以處理,包括汪姑姑和林昭,後來林昭真的被處決,但是汪姑姑沒有。從汪姑姑的年表上看,她是1973年離開提籃橋監獄去安徽農場勞動改造的。因此這件事情應當發生在1973年以前,而不是1975年。就程天午姊妹所記錄的年代問題,筆者於2009年夏天曾託人去尋找程天午姊妹,但是因為其身體原因,沒有能夠見面。 書中提到一件事情,說是林昭在獄中大聲抗議,而汪姑姑告訴她“不要憑血氣”。這件事情,筆者曾經聽說也有一些教會內部的人士有不同的意見,認為汪姑姑不應當這樣提醒林昭。當然神給每個人的帶領不一樣,就我的領受來說,基督徒對國家對時事的關懷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在抗爭的方式上,我認為應當是更加溫和忍耐,採取“血氣”強力抗爭的方式是可以商榷的。 林昭的偉大,是無可辯駁的。我也同意這樣的觀點,在文革中幾位抗爭者中,林昭是最具有理論體系和思想深度的。但是最近有人提出林昭精神就是中國教會的精神,中國教會要走林昭的路線,我認為此言未免過於絕對。我相信信仰和政治絕對不是能夠分開的,基督徒的政治關懷,正是改變世界的動力。從世界歷史上看,有許多偉大的變革,正是從教會的倡導開始。但是,在另一方面,教會的作用是在於為主做見證,傳揚神的福音,建立基督的身體,在將來耶穌基督再來的時候成為基督聖潔的新婦。中國教會正在改變中國,也將會改變中國的政治、文化以致民族性格與命運,這是中國福音廣傳所帶來的必然結果。林昭精神所表現的,是作為基督徒的良知與黑暗力量的抗爭,如今,這樣的抗爭也在中國的教會中繼續發生。為了信仰的緣故,基督徒順從神不順從人,與世界上的敵人爭戰;為了國家和民族的未來,基督徒將神的公義彰顯出來,也會受到社會和政權的壓力。但是我要說,前者是首要的,後者是堅持信仰所帶來的必然附屬品。林昭精神是偉大的,但是這只是中國教會之精神的一部分,不能以偏概全。中國教會的見證是崇高的,林昭的見證,汪純懿的見證,以及王明道、袁相忱、袁蒙恩、鄭惠端、楊心裴、王天經、王美芝、王頌靈、王忠孝、李天恩、俞成華、張愚之等等等等,以至於許多為了信仰坐牢或者忍受壓迫的有名或是無名的傳道人以及信徒,還有現今在中國的鄉村和城市中不為名不為利單單只為主擺上的弟兄姊妹,這一幅長卷也許還不夠完全,但是這才是中國教會的精神,我們在神信實廣大不變的愛中看到中國教會榮耀的復興。 附:《在獄中的恩典生活–紀念汪純懿姐妹》一書中關於林昭的敘述。 第101頁 汪純懿站了幾個下午,在批鬥會上,一批靠攏政府、要求改造的犯人,學著他們提審員的口吻,像連珠炮一般想姑姑提出質問:“你說說看,毛主席是啥人?” “他是中國領導人。” 他是不是中國人民的大救星? […]

繼續來談談攝影史。 前面談到了畫意攝影。畫意攝影不止是一個藝術風格,更是一個政治性的抗爭運動。19世紀末的攝影家很無奈,一方面是攝影工藝日益發展,攝影術的廣泛傳播,肖像攝影稱為家庭記憶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另一方面,攝影在藝術界抬不起頭來,甚至連一個容身之處都沒有。 好吧,既然攝影是從繪畫的輔助工具(camera obscura,暗箱)開始的,那麼攝影就乾脆走繪畫的道路吧,讓攝影變得更像繪畫,於是從繪畫所佔據的藝術空間中擠出一席之地。 這就是畫意攝影的抗爭。許多畫意攝影家並不一定是真心追求畫意攝影的風格表現,而是在這種抗爭的背景下不得已而為之,甚至可以說有點三心二意。譬如Alfred Stieglitz,這位畫意攝影的領袖,同時也是直接攝影(Straight Photography)的重要人物。 畫意攝影在建立攝影的藝術地位方面,確實有著不可磨滅的貢獻。在攝影家們抗爭無門走投無路的時候,只好採用這樣曲線救國的“下策”。但是所謂盛極必衰,物極必反。畫意攝影如日中天的時候,攝影界內部產生了不同的意見。 Paul Strand, Abstraction, 1915, photogravure 8 15/16×6 9/16″, NY, MOM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