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CCC主日學靈程七講之七:耶穌之再來 Sunday School Outline: The Returning of Jesus

按:本文參考賈玉銘牧師的講義,與2009年12月15日在布魯明頓華人基督教會第一次傳講。2010年夏天結合“信徒受審判”,在中國極北方一教會系統講論末世論。學習末世論,並不是消極的事情,而是讓信徒警醒,知道現在所當行的,也帶來盼望,更積極地按照主的吩咐,去過現在的生活。

布魯頓華人基督教主日學靈程七之七

耶穌之再來

所以你要把所看見的,和現在的事,並將來必成的事,都寫出來。(啟一19)
此後,我觀看,見天上有門開了,我初次聽見好像吹號的聲音,對我說,你上到這裡來,我要將以後必成的事指示你。(啟四1)
念這書上預言的,和那些聽見又遵守其中所記載的,都是有福的。因為日期近了。(啟一4)
一、基督降臨空中,教會被提到與主相遇
我們現在照主的話告訴你們一件事.我們這活著還存留到主降臨的人、斷不能在那已經睡了的人之先.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 神的號吹響.那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必先復活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裡、在空中與主相遇.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帖前四15-17)
二、七年大災難:第七十個七
為你本國之民、和你聖城、已經定了七十個七、要止住罪過、除淨罪惡、贖盡罪孽、引進〔或作彰顯〕永義、封住異象和豫言、並膏至聖者。〔者或作所〕你當知道、當明白、從出令重新建造耶路撒冷、直到有受膏君的時候、必有七個七、和六十二個七.正在艱難的時候、耶路撒冷城連街帶濠、都必重新建造。過了六十二個七、那受膏者〔那或作有〕必被剪除、一無所有、必有一王的民來毀滅這城、和聖所.至終必如洪水沖沒、必有爭戰.一直到底、荒涼的事已經定了。一七之內、他必與許多人堅定盟約、一七之半、他必使祭祀與供獻止息.那行毀壞可憎的〔或作使地荒涼的〕如飛而來、並且有忿怒傾在那行毀壞的身上、〔或作傾在那荒涼之地〕直到所定的結局。(但九24-27)
七十個七的解釋:
主前445年,重建耶路撒冷(尼希米重建城牆),開始七十個七;
主前405年,經過七個七,聖殿完工;
主後29年,經過六十二個七,耶穌被定十字架,受膏者被剪除;(猶太歷法計一年360天)
(間隔:教會時代,外邦人得救)
將來的日子:耶穌降臨空中,第七十個七開始,即末世的大災難。
地上:七年災難,敵基督掌權
災難的代表:七印、七號、七碗
(啟示錄六至十八章)
空中:基督台前的審判(第三種審判,參見前一講)
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臺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林後五10)
空中:羔羊的婚筵
我們要歡喜快樂、將榮耀歸給他.因為羔羊婚娶的時候到了、新婦也自己豫備好了。就蒙恩得穿光明潔白的細麻衣、這細麻衣就是聖徒所行的義。天使吩咐我說、你要寫上、凡被請赴羔羊之婚筵的有福了。又對我說、這是 神真實的話。我就俯伏在他腳前要拜他。他說、千萬不可.我和你並你那些為耶穌作見證的弟兄同是作僕人的.你要敬拜 神.因為豫言中的靈意、乃是為耶穌作見證。(啟十九7-10)
三、基督降臨地上,消滅敵基督的國度
我觀看、見天開了.有一匹白馬.騎在馬上的、稱為誠信真實.他審判爭戰都按著公義。他的眼如火焰、他頭上戴著許多冠冕.又有寫著的名字、除了他自己沒有人知道。他穿著濺了血的衣服.他的名稱為 神之道。在天上的眾軍、騎著白馬、穿著細麻衣、又白又潔、跟隨他。有利劍從他口中出來、可以擊殺列國.他必用鐵杖轄管他們.〔轄管原文作牧〕並要踹全能 神烈怒的酒醡。在他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寫著說、萬王之王、萬主之主。我又看見一位天使站在日頭中、天空所飛的鳥、大聲喊著說、你們聚集來赴 神的大筵席.可以喫君王與將軍的肉、壯士與馬和騎馬者的肉、並一切自主的為奴的、以及大小人民的肉。我看見那獸、和地上的君王、並他們的眾軍、都聚集、要與騎白馬並他的軍兵爭戰。那獸被擒拿、那在獸面前曾行奇事、迷惑受獸印記、和拜獸像之人的假先知、也與獸同被擒拿.他們兩個就活活的被扔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其餘的被騎白馬者口中出來的劍殺了.飛鳥都喫飽了他們的肉。(啟十九11-21)
哈米吉多頓之戰
那三個鬼魔便叫眾王聚集在一處、希伯來話叫作哈米吉多頓。(啟十六16)
魔鬼在無底坑被捆綁一千年
我又看見一位天使從天降下、手裡拿著無底坑的鑰匙、和一條大鍊子。他捉住那龍、就是古蛇、又叫魔鬼、也叫撒但、把他捆綁一千年、扔在無底坑裡、將無底坑關閉、用印封上、使他不得再迷惑列國、等到那一千年完了.以後必須暫時釋放他。(啟廿1-3)
第四種審判:根據對待猶太人的態度,對列國萬民的審判
當人子在他榮耀裡、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要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萬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他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好像牧羊的分別綿羊山羊一般.(太二五31-32)
到那日、我使猶大和耶路撒冷被擄之人歸回的時候、我要聚集萬民、帶他們下到約沙法谷.在那裡施行審判、因為他們將我的百姓、就是我的產業以色列、分散在列國中.又分取我的地土.(珥三1-2)
第五種審判:以色列人受審判
我必帶你們到外邦人的曠野、在那裡當面刑罰你們。…我必從你們中間除淨叛逆和得罪我的人、將他們從所寄居的地方領出來、他們卻不得入以色列地.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主耶和華說、以色列家阿、我為我名的緣故、不照著你們的惡行、和你們的壞事待你們.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結二十33-44)
四、千禧年的國度
我又看見幾個寶座、也有坐在上面的、並有審判的權柄賜給他們.我又看見那些因為給耶穌作見證、並為 神之道被斬者的靈魂、和那沒有拜過獸與獸像、也沒有在額上和手上受過他印記之人的靈魂.他們都復活了、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這是頭一次的復活。其餘的死人還沒有復活、直等那一千年完了。在頭一次復活有分的、有福了、聖潔了.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他們必作 神和基督的祭司、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啟廿4-6)

豺狼必與綿羊羔同居、豹子與山羊羔同臥.少壯獅子、與牛犢、並肥畜同群.小孩子要牽引他們。牛必與熊同食.牛犢必與小熊同臥.獅子必喫草與牛一樣。喫奶的孩子必玩耍在虺蛇的洞口、斷奶的嬰兒必按手在毒蛇的穴上。(賽十一6-9)
五、魔鬼被扔硫磺火湖

第六中審判:對不受本位的天使的審判
又有不守本位、離開自己住處的天使、主用鎖鍊把他們永遠拘留在黑暗裡、等候大日的審判。(猶6)

那一千年完了、撒但必從監牢裡被釋放、出來要迷惑地上四方的列國、〔方原文作角〕就是歌革和瑪各、叫他們聚集爭戰.他們的人數多如海沙。他們上來遍滿了全地、圍住聖徒的營、與蒙愛的城.就有火從天降下、燒滅了他們。那迷惑他們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裡、就是獸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們必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啟廿7-10)
六、白色大寶座的審判(✝第七種審判
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與坐在上面的.從他面前天地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了。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裡.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啟廿11-15)
七、新天新地
原有的世界被或焚燒:
但主的日子要像賊來到一樣.那日天必大有響聲廢去、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銷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燒盡了。這一切既然都要如此銷化、你們為人該當怎樣聖潔、怎樣敬虔、切切仰望 神的日子來到.在那日天被火燒就銷化了、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鎔化。 (彼後三10-13)
新天新地:
我又看見一個新天新地.因為先前的天地已經過去了.海也不再有了。我又看見聖城新耶路撒冷由 神那裡從天而降、豫備好了、就如新婦妝飾整齊、等候丈夫。(啟廿一1-2)
結論:了解末世論的意義
1、苦難中的盼望
所以我們不喪膽。外體雖然毀壞,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林後四16-18)
2、激勵信徒過聖潔的生活
親愛的弟兄阿,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凡向他有這指望的,就潔凈自己,像他潔凈一樣。(約壹三2-3)
再者,你們曉得現今就是該趁早睡醒的時候,因為我們得救,現今比初信的時候更近了。黑夜已深,白晝將近。我們就當脫去暗昧的行為,帶上光明的兵器。(羅十三11-12)

你們也當忍耐,堅固你們的心。因為主來的日子近了。(雅五8)
3、將來與主同得榮耀
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我想現在的苦楚,若比起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羅八16-18)
受造之物,切望等候神的眾子顯出來。因為受造之物服在虛空之下,不是自己願意,乃是因那叫他如此的。但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得享神兒女自由的榮耀。(享原文作入)我們知道一切受造之物,一同嘆息勞苦,直到如今。不但如此,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裡嘆息,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羅八19-23)
哈利路亞。因為主我們的神,全能者,作王了。(啟十九6)
Hallelujah! for the Lord God Omnipotent reigneth.(Revelation 19 : 6)

世上的國,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國。他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啟十一15)
The kingdom of this world is become the kingdom of our Lord, and of His Christ; and He shall reign for ever and ever.(Revelation 11 : 15)

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啟十九16)
King of Kings, and Lord of Lords.(Revelation 19 : 16)

主耶穌阿,我願你來。(啟廿二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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